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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造人的神话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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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娲:中国上古神话中的创世女神。又称娲皇,女阴娘娘,史记女娲氏,是华夏民族人文先始,福佑社稷之正神

  神话演变

  女娲神话的第一批的古书籍记载是先秦时期的《山海经》和《楚辞》(虽然《说文解字》记载西周末年的周宣王太史籀所作著作中有娲字,但已亡佚,仅作传言)。尽管二书中的记载还比较模糊朦胧,但今人多肯定其以造人为职能的始母神神格意向。袁珂先生就将《楚辞·天问》中的记载诠释为:“女娲作成了别人的身体,她的身体又是谁作成的”[33] 诘问。丁山先生则更为明确地认为这两句话说明:“(至少)在战国时代中国人固已盛传女娲造人的故事了。”

  至于《山海经·大荒西经》中女娲的说法:“有十位神人,名字叫女娲之肠。是由女娲的肠子变成的。居住在栗广的原野上,紧挨着道路。”[34] 袁珂则以晋人郭璞注为解“或作女娲之腹”又云“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其腹化为此神”,并以汉人许慎和刘安的话作为参证。丁山也认为这“显然又是孕毓人类的寓言”。虽然如此,这些记载当中仍然没有明确提出女娲造人的说女娲化生法。

  除了造人之外,先秦典籍中女娲为乐器始神(发明笙簧等)的记载也应该是女娲造物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似乎尚未引起学者们的足够注意,尤其是它在移位到文学中的浪漫题材,更是缺少关注。《礼记》与《帝王世纪》、应劭《世本·作篇》作“女娲作笙簧”,可见孔疏不误。这短短五个字的记载却成为后代文学家驰骋才华的平台。

  古籍中最早明面提出女娲造人故事的是《风俗通义》,这则故事虽然正面描写了女娲造人的事迹,显示出女娲始祖母神格的地位,但毫无疑问,其中已经烙上人类社会变迁的影子。“抟黄土作人”被认为是人类文化史上制陶技术的发明在神话中的投影,而所造人类产生富贵贫贱之分则是人类进入等级社会的反映。这说明,神话一旦离开了它自身的生长土壤,它的形态就要随着新的生长土地而呈现出新的姿态。

  同时,女娲还是人类得以延续的婚姻之神。《风俗通》云:“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罗泌认为:“以其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禖之神,因典祠焉。”这应该是人类进入婚姻制度之后所赋予女娲造婚神话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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