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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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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腐倡廉建设是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1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xx年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任务。会后安排市州工商局、省局机关处室单位签订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省局党组对开好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会前专门听取了纪检组监察室关于省纪委和国家总局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对抓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刚才,黄石市局、仙桃市局、襄阳区局和监利县工商局新沟分局介绍了经验。一会儿,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源超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省局党组作党风廉政工作报告。

  一、20xx年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0xx年是抗击金融危机的非常之年,是工商部门停征“两费”推进转型升级的起始之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一年来,全省工商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探索具有工商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创新反腐倡廉监督机制,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全省工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系统各级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和国家工商总局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分解工作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报告制度,强化责任追究,系统全年共追究19名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年底省局组织对市州局和省局机关处室单位进行了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得到较好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察机关对工商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黄石、鄂州、孝感、潜江,竹山、夷陵区、当阳、远安、襄阳区、宜城、应城、黄州区、红安、黄梅、武穴、崇阳、曾都、建始、来凤等市(县)工商局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或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南漳县局领导班子被评为党风廉政先进领导集体,有8名个人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荆门、仙桃、麻城、罗田、浠水、蕲春、英山等市(县)工商局获得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一是认真组织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省局选取系统5起典型违法违纪案例拍摄制作了《廉政警示录》并组织系统观看,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专题演讲和工商论坛,组织处级干部参观中共五大会址,制作廉政书画上墙。系统各级采取观看教育片、剖析案例、勤政廉政谈话、格言警句上墙、唱红歌、扶贫帮困献爱心等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勤政廉政氛围。二是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突出“加强党性修养,弘扬新风正气”主题,开展了“六查六看”,着力查找和整改队伍作风问题,制定了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要求,开展了对小金库、公车购置和公车私驾、违规参与营业性娱乐活动、外出学习考察、利用职务之便指定、推荐中介服务等不正当交易专项清理。三是开展日常宣传教育。省局制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责任分工。各单位把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加大廉政教育力度。

  (三)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完善行政执法“三制”,推行“三无一能”违法行为整改优先制度,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定了系统行政处罚案后回访暂行规定、系统商标监管和广告监管服务工作规范,拟定了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制约,规范执法行为。制定了省局机关全员岗位绩效考评办法、工商所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及问责办法,制定了会议礼仪规范、公务接待规范,完善了岗位管理和政务工作流程。

  (四)制约权力运行取得新成效。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系统共开展任前谈话655人次,诫勉谈话79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470人次,对下级班子成员进行函询12人次,各级干部上交礼品礼金合计25万余元,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实施经济责任审计80人次,新建廉政档案256份。省局9名局领导按规定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对32人进行了任职和廉政谈话,对市州局班子成员函询3人次,对天门市局离任局长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工商干部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范围扩大到市(县)工商局长及登记注册、公平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等机关“窗口”工作人员,全年共有1061个单位、7067名工商干部向20401名社会各届代表公开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开展社会评价,接受群众监督,省局开发完成了门户网站评价系统,建立包括网站调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评价、第三方调查等多载体、多形式的社会评价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四级考评和四项内部考核制度,推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省局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强化分权制衡和监督。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建设和管理,省局5971件审批事项进入电子监察系统监控,办理时限全部符合要求。全省系统办理网上申报年检企业逾3.8万户。政务公开、局务公开深入推进,省局门户网站再次改版,增强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提高了公开效能。

  (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全面推行。按照省纪委和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作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创新工作进行探索,采取“先试点、后推开、典型引路、全面推进”的方式,在全省工商系统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省局在组织襄樊市局、黄石市局、省局公平交易分局试点,学习借鉴外省经验基础上,制定了工作指导意见和工作办法,召开动员大会全面推行。系统各级按照“梳、查、防、控”要求,梳理工作职责,查找岗位风险,制定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初步建立起以岗位为点,以工作程序为线、以风险点和风险情形为具体指向,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相结合的“防风险、促工作、利群众、护干部”的廉政工作机制,得到上级高度评价。省纪委将全省工商系统确定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示范单位”,3月中旬在省工商局召开了“省直单位惩防体系建设座谈会”,推广工商部门经验。

  (六)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打击医疗和药品虚假违法广告、“红盾护农”、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进12315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稳妥完成15749名三聚氰胺奶粉患儿赔偿金发放工作,维护了群众利益。狠抓部门纠风治乱。为适应工商职能转型,省局重新颁布了“八条禁令”,各地开展了执法监察,查处违禁行为36件,处理违禁人员18人。严肃查处少数地方搭车收费、变相收费、执法争利、执法扰民等问题。开展了个私协会会员入会和会费收支行为清理和规范。各级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310人次,认真处理投诉问题。系统55家单位参加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全部被评为优秀或合格单位,优秀率达62%,5个参评市州局均为优秀单位。

  (七)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大。一年来,全省工商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共办理群众信访525件,查处违纪案件34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政纪处分30人,对因贪污受贿受到刑事处罚的宜昌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原局长邹心钰、因挪用公款受到刑事处罚的汉川市工商局原局长陈明祥等4名干部给予了开除处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制”,对4个单位、15名工商干部进行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20xx年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全省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也凝结着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汗水。在此,我代表省局纪检组、监察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少数单位发生腐败案件,执法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少数领导干部自律不严、作风不正,不能严格管理,群众反映意见较多;有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力度不够,反腐倡廉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xx年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xx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全省工商系统落实新“三定”方案、推进工商转型升级的关键一年。紧密结合实际,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促进职能到位,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以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为着力点,完善具有工商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突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制约监督权力运行,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创新机制,为全面正确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落实好“两个第一”,开展好“三项行动”,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定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加强政令落实的监督检查

  要把保障政令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围绕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省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上级机关重大决策部署在工商部门得到有效落实。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加强对中央四中全会和省委七次全会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新形势下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深入扎实推进;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工商职能,认真落实有关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优化投资环境、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等政策措施;加强对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重大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国家总局部署的食品安全监管、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打击传销、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以及省局布置的实施“三项行动”贯彻落实情况。要建立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教育

  系统各级党组(党委)对作风建设要常抓不懈,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行风。各级纪检组要履行协助党组(党委)抓党风职责,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干部作风建设。

  1、认真解决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系统各级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良好作风,认真纠正和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为政不廉、律己不严、为政不勤等问题。针对系统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认真落实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支出,严格外出学习考察审批管理,坚决遏制公款旅游;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违反规定配置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驾,根据统一布置推行公务用车标识制度,切实规范执法车辆管理;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2、认真学习贯彻领导干部廉政准则。今年1月,党中央重新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中央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的新要求。各级党组(党委)要认真学习,宣传教育,并贯彻落实。要开展一次《廉政准则》集中学习活动,召开一次对照《廉政准则》自查自纠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一次《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活动,总结表彰一批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做出表率。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切实纠正领导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以后的从业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等单位领取报酬。

  4、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典型教育、警示教育、廉政风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建立丰富有效的文化载体,积极营造浓厚的崇廉尚廉氛围。以勤廉先进典型评选和宣传为主题,开展第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结合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活动,突出重点岗位,分析岗位性质和特点,采取提示岗位风险、明确岗位廉政要求、开展案例教育、拍摄廉政情景剧等多种形式,开展贴近实际、针对性强的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廉洁行政、依法履职。运用系统内外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建立查办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和其他典型案件要进行分析,总结教训,增强教育的效果。完善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主要采取集中谈话方式,根据干部任用情况,每年组织一次新任职干部的廉政谈话,开展廉政规定测试、参观教育基地、座谈等活动,充分发挥任职廉政谈话的教育和监督作用。

  (三)全面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认真贯彻省纪委在省工商局召开的省直单位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座谈会精神,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在已有基础上,在落实、深化、完善上下功夫。一是完成工作任务。工商所(分局)要按实施办法要求,在今年一季度前完成“查找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防控责任”等阶段性工作,实现省、市、县、所四级工商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二是落实防控措施。各单位、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落实制定的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实施防控管理,实现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全覆盖。三是深化重要风险点防控管理。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财物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提出有效防控措施,强化防控效果。四是完善防控机制。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检查考核办法,下半年组织对各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情况纳入今年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开展廉政风险迹象管理,是工商部门建立预防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的重要措施,为有效预防廉政风险提供了新的途径,这个思路和方式得到省纪委的充分肯定。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办法》,明确廉政风险迹象管理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自律,加强约束,强化监督。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廉政风险迹象管理责任,将风险防控关口进一步前移,将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细化,切实防范风险。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抓好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典型,发挥示范和警示作用,增强制度执行实效。要及时分析总结,逐步完善反映廉政风险的迹象指标体系,不断探索创新有效预防廉政风险的办法和措施。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要求,20xx年是制度建设的推进年,全省工商系统要坚持以改革统揽反腐倡廉工作,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健全完善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水平。

  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一是省局机关拟新制定和修订26项制度,其中有系统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办法、财务监督检查办法等重要制度。各地工商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二是按照省纪委要求,完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公职人员管理,探索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廉政申报制度和个人事项报告公示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隐瞒不报行为。三是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求,创新行政处罚执法办案体制,对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审理等实行分权制衡,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试点,而后逐步推行,实行案件处罚程序网上运行和监督。四是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制度,发挥网上诉求系统作用,加强对反腐倡廉信息的监看收集和分析研判。五是以贯彻落实省局新“禁令”、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作风纪律为重点,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强化制度防腐作用。

  2、加强用权行为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监督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结合干部调整工作,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按照统一布置,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深化局务公开、政务公开,完善局务公开的内容与形式,将涉及决策、人事、财务、基建工程等事项向干部群众公开;大力开展网上登记、年检,网上年检率力争达到60%。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落实行政执法“三制”,开展对省局机关干部和重大专项工作的在线社会评价,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

  3、继续深化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国务院纠风办近期印发了《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对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的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评议。各级工商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述职述廉活动,县(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公平交易、消保等窗口单位要全部纳入述职述廉范围,并在述职述廉内容、对象、方式上与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有机结合,以述职述廉促民主评议,增强评议效果,全面推进工作。

  (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和部门纠风力度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办工商机关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队伍管理权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工商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接受商业贿赂的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注重解剖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发案原因,找出发案的重点部位和要害环节,及时发现和及时处置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认真纠正和治理监管执法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和规范对协会等局属单位监督管理,切实纠正利用行政职权强制入会、强制收取会费等突出问题,规范经费管理和使用。坚决防止和纠正变相收费、乱摊派、滥罚款、超标准收费、执法争利、执法扰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积极参加和做好各级组织的行风评议工作、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推动行风建设,维护工商机关的良好形象。

  (六)认真完成反腐倡廉分工任务

  根据上级有关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全省工商系统要认真履行职责,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大力规范市场中介组织,治理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今年开展企业登记代理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对袒护、包庇违法中介活动,以及利用整治行动吃、拿、卡、要的执法人员,要坚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将有关任务进行分解,加强跟踪督办,确保落到实处。

  三、深化认识,强化措施,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反腐倡廉建设是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党委)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服务科学发展和工商事业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谋划、部署和落实,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各级纪检组要充分发挥党组(党委)参谋助手作用,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和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促进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住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落实责任制,系统各级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要坚持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党委)和纪检组报告责任制执行情况;加强检查考核,完善考核项目,实行各级领导带队检查考核制度,确保完成各项任务;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问题的单位,要按规定追究领导干部责任。原定去年要表彰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因故没有进行,今年要进行评选表彰。

  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七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一是努力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构。认真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工商行政管理和纪检监察业务以及相关领域知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省局将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今年举办一期县市局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积极选送干部参加省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执纪能力。二是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各级单位要以实施新“三定”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加强工商所纪检监察工作,在工商所设置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各级要建立督察队伍,加强督办和监督检查。三是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建设。加强工商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执法监察、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治理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研究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和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廉政工作新机制、新途径,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系统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要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带头遵守各项制度,带头弘扬良好作风,严于律己,恪尽职守,做到“四个对”: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认真完成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促进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繁荣发展提供保障,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

  这次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的工作任务。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全省工商系统优质高效服务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的一年,也是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绩的一年。一年来,全省工商系统按照中央、省委和国家工商总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着力加强工商廉政文化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切实纠正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和巡察工作等制度,扎实推进具有工商特色的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出力度不断加大、成效更加明显、各项工作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为圆满完成年度各项职能目标任务、推动全省工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全省工商系统为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的广大干部,尤其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们,致以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

  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迎接党的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全省工商系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进”总基调,稳神提劲、定心加力、创新增效,强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力争服务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的一年。全省工商系统要进一步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的“力度统一论”,做到工商事业改革发展的力度有多大,反腐倡廉的力度就要有多大;工商事业改革发展延伸到哪里,反腐倡廉就跟进到哪里,切实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工商各项职能业务紧密融合,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大力推进党的纯洁性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从严管理队伍

  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明确提出了保持党的纯洁性、建设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大战略任务。这是党中央在“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历史时期,提出的重大命题,是全党上下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重要讲话的深刻内涵,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和严格队伍管理相结合,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和加强党性修养与党性锻炼相结合,坚决惩治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相结合,发挥监督作用与严肃党的纪律相结合,着力解决党的纯洁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综合治理、正本清源上下工夫,大力推进全省工商系统党的纯洁性建设。

  (一)加强党性修养,保持思想纯洁。李鸿忠书记在省纪委九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强调,思想上的纯洁是最根本的纯洁,精神上的财富是最宝贵的财富。我们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是“头顶国徽、肩扛红盾”的国家公职人员,是代表党和政府履行市场监管重要职责的执法人员,必须高举旗帜坚定信念,在政治上辨清是非,牢记为人民服务,为公众谋利,受公众监督。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引导广大党员和干部加强党性的修养、党性的砥砺、党性的历练,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宗旨意识,自觉遵守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立党为公,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强战斗堡垒。队伍纯洁是党的纯洁的重要保证,各级基层组织则是保持整个队伍纯洁的重要堡垒。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以基层组织建设为根本,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思想、政治和业务过硬的队伍。大量的事实证明,领导班子是能否带好队伍的“关键少数”。领导班子廉洁正派,就能带出一支既干净又干事的队伍。领导班子如果自身不正,就有可能带坏整个队伍,带坏这个地方或单位的风气。去年,全省工商系统实施了新“三定”,人员调整变动比较大,一批干部走上了新的领导岗位。各级要针对实施新“三定”后的新情况,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把各级班子建设成为保持队伍纯洁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纪律约束。严格的监督和严明的纪律是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是防止党员和干部腐化变质的有力措施。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直接与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打交道,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从严管理,从严执纪。对于违反纪律的行为,要敢于动真格,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全省工商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党的纯洁性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四个作用”。一是发挥教育的引领作用。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发挥监督制约的规范作用。加强对重大事件、重要岗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保证把权力真正用到执法为民上来。三是发挥制度建设的保证作用。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问责力度,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四是发挥案件查处的震慑作用。严肃查处公权私用、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坚决清除党内腐败分子,切实维护队伍纯洁。

  二、突出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效推动和保障各项工作落实。今年是全党全国和全省政治生活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将召开党的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在春节上班后的头两天,及时召开了全省“迎创”活动电视电话会和省直机关“三抓一促”活动动员会,要求全省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巩固治庸问责成果,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把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保障力,放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首要位置,着力抓好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突出开创工商监管服务新境界、实现“三最一高”目标的奋斗主题,以推动和保障省局1号文件、围绕“五进”抓服务促进发展新跨越的32条政策措施执行到位为重点,强化检查督办、追责问责,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暨法治工商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年度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为我省跻身全国市场主体发展环境最优、市场经济秩序最优和消费环境最优地区行列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教育优先,加强制约,不断促进廉洁自律。反腐倡廉教育是管灵魂、管长远的大事,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以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注意把落实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引导全省工商系统广大党员和干部坚守并建好精神家园,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鲜明导向。要以各级领导干部和窗口部位、关键岗位为重点,时常敲警钟,念“紧箍咒”,抓好勤廉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做到防微杜渐。要进一步贯彻《廉政准则》及其实施办法,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有效发挥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标本兼治,注重预防,加快构建完善惩防体系。今年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以落实省纪委组织开展的“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为抓手,逐项盘点和梳理相关各项任务的落实进展情况,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并不断补充、修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健全制度为重点,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探索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的推进力,用更加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让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四)问题导向,纠风治乱,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网络舆情、信访举报、查案办案情况的分析,主动参与各级政风行风热线,及时倾听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反映,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公务用车、庆典研讨会论坛、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社团会费等专项治理工作。以规范基层执法行为为重点,重点解决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少数工商干部执法态度粗暴、方式方法简单、激化矛盾等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禁令》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察,维护工商部门良好形象。

  (五)有恶必惩,有案必查,保持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强劲势头。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不仅具有强大的冲击力和震慑力,而且有一定的治本功效。在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形势下,必须坚持利剑高悬,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执纪必严。要重点加大失职渎职、腐化堕落、作风纪律方面的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纯洁工商干部队伍。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省工商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工商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筹推进。省局将研究制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领导体制、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长效化水平。

  (二)加强协调联动,增大反腐倡廉工作整体合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委统一领导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全党全社会的大事。全省工商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纪检监察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各职能机构要各负其责,全体工商干部要主动参与,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作用,用制度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合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三)着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素质和能力。要按照把纪检监察队伍打造成为反腐倡廉“铁军”的要求,把纪检监察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从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加强自身建设,积极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强化“正人先正己”的理念,努力养成“正气、正派、正直”的职业操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要结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的“改革创新年”活动,在创新实践中锻炼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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