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论文大全>毕业论文>工商管理>企业研究>

中小企业融资类论文例文

秋梅分享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激活了市场竞争、提高了市场效率,更是我国现阶段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对社会的稳定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类论文例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中小企业融资类论文例文篇1

  浅论中小企业融资方式

  【摘 要】近年来,中国广大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问题。资本是支撑企业发展的关键,融资问题对企业至关重要。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更多新的融资方式不断产生,融资渠道多样化。对于中小企业,面对众多融资方式,应当联系自身规模特点,比较各种融资方式的优劣,分析其特点和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之后进行融资决策。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 中小企业 融资方式 内源融资 直接融资 间接融资 政策性融资

  引言

  我国中小企业现有的融资方式有企业内源融资、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和政策性融资四种。

  内源融资一般来自三方面:一是企业和企业主自身的积累;二是某些暂时闲置的可用来周转的资金,包括折旧费及非付现费用、保留盈余等;三是企业内部集资。

  间接融资是由金融机构(主要是指银行)充当信用媒介来实现资金在盈余部门与短缺部门之间的流动,资金提供者通过金融中介机构间接向企业融资。该方式主要有三种形式:银行抵押贷款,直接贷给企业;对个人抵押贷款和消费信用贷款,贷给企业股东个人;专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还包括在金融危机之前十分流行的投资银行融资。此外,融资租赁、票据、典当等也都属于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方式主要包括直接从资本市场上获得资金的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风险投资基金融资。

  政策性融资主要来自政府的财税支持、政策性银行、中小企业专项发展基金及贷款担保基金。

  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比较

  内源融资。中小企业来说,由于其规模小,管理不成熟,负债能力低,并且资金需求一次性量小,频率高,增加了融资的成本,很难吸引外部资金投入到企业。因此,中小企业从建立到发展,主要是依靠内源融资。通过企业自身发展形成的利润累积以及国家优惠政策带来的利润增加,是中小企业在不改变股权结构与控制权前提下实现稳定发展的首要选择。对中小企业来说,内源融资的特点是融资成本低,灵活性强,缺点是风险大。内源融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主的积累和对其朋友亲戚的借贷、内部集资等,除了资金有限,不能发挥债务杠杆作用之外,企业往往承载着企营之外的较多压力,一旦投资出现问题,难以以此方式继续融资,信用丧失、债务纠纷等一系列问题比较严重。

  间接融资 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渠道就是向银行贷款。相对其他外源性融资手段,银行贷款速度比较快,利率偏低,但相对于大企业,中小企业得到银行贷款的几率小得多。而银行一般不会承担较大风险,只愿意向规模大、收益或现金流相对稳定的企业贷款。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银行借款跟其他融资方式相比,缺点在于:第一,银行提供的长期贷款比例小。我国的中小企业平均寿命比较短。中小企业受市场环境影响大,抗风险能力弱。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需要,大多发放短期贷款。第二,银行收取的费用名目多,数额大。诸如“财务顾问费”、“贷款安排费”、“风险保证金”等费用名目繁多,收取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

  直接融资,即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基金等方式融资。由于证券市场门槛高,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公司债券发行的准入障碍,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公开筹集资金。虽然深圳中小企业板已经建立,但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仍是少数。股权融资。是指以债券和股票的形式公开向社会筹集资金的渠道。显然,这种筹资方式只有极少数符合严格条件的公司制中小企业才能使用。股票的流动性比出资证明书的流动性大。股份公司的股票经过批准后可以上市流通,流动性大,使得股票成为一种融资工具,发行股票可以筹集不用承担偿还风险的融资方式。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通过股权转让或增加新股东而实现资金的融集。其转让只能协议转让,发行也只能协议发行。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资本市场,因而只能有少数符合条件的高科技型中小企业才能通过中小企业板进行直接融资。目前科技型企业日益兴起,这些有前景的企业承担着巨大的风险。通过发行股票融资,是促进企业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但股票上市也有不利之处:首先是上市的条件严格,门槛较高,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难以满足上市条件;第二是上市时间跨度长,竞争激烈,无法满足企业紧迫的融资需求;三是信息公开成本较高,加上信息公开的面临商业秘密的泄漏等等。所以,企业上市成本是比较高的。

  政府基金。政府为了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许多基金,但其比重很小。我国政府设立了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这些基金的特点是利息低,偿还的期限长。但是要获得这些基金必须符合一定的政策条件。

  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措施如典当融资和存货融资。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典当业作为现代金融业的鼻祖,在国外一直被称为国民的"第二银行"。典当行融资与银行信贷相比,有着优越性:第一,手续简便,能快速地获得资金;第二,当品的种类多样化,灵活性强。我国典当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问题.需要相关制度、法规的管理。保证典当融资的合法性,同时要公开办理程序,收费规定。使典当融资透明化,从而保证中小企业融资的安全性和维护自身利益。存货融资是指中小企业将其原材料、在制品和产成品等存货作为担保物向金融机构融通资金。但是,考虑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通过存货担保来获得的资金相对较少。不过这可以用来缓解短期的资金缺乏。

  参考文献:

  [1] 贾婷.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对策选择[J].内蒙古统计,2008(1).

  [2] 程剑鸣,孙晓岭.中小企业融资[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3] 肖虹.公司融资决策行为价值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4] 王兆星.采取积极措施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J].中国金融,2008(20).

  [5] 井华.关注4000万企业的命运[J].国际融资,2008(12).

  [6] 陈亚楠.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喜与忧[J].中国金融,2009(1).

  中小企业融资类论文例文篇2

  浅析融资租赁与中小企业融资

  摘要: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融资形式,兼有融物与融资的双重属性。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模式,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其自身特性,对于中小企业融资而言,融资租赁具有天然的优势,并能够为中小企业带来多方面的助益。同时,进行融资租赁业务的主体也一定程度上面临着金融、管理和法律方面的风险。

  关键词:融资租赁;中小企业融资;融资风险

  一、融资租赁的概念与特性

  融资租赁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产生的一种创新的主要以有型的资产为基础的融资方式。二战后,美国迅速的工业化发展导致生产过剩,生产厂商为了发挥闲置生产设备的最大功用,开始为设备用户提供以分期付款、赊销等方式获得设备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服务。经过一系列发展,一些厂商将融资销售与传统租赁结合起来,在转移占有时保留设备的所有权,只把使用权通过租赁的方式转移出去,而直到按期收回的租金已经完全清偿了融资款项后,才以象征性的价格将所有权正式转移给实际使用人。这种模式后来被称为“融资租赁”。

  我国引入融资租赁业务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才有了第一家专业的租赁公司。①2007年,商业银行被正式批准可以设立融资租赁公司,这真正标志着我国融资租赁产业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愈加深入,融资租赁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也愈加明显起来。

  从定义的角度来看,《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第二章第五条对于融资租赁的定义为“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即“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综合上述会计行业标准和法律标准,可以将融资租赁定义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于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租赁方式。同时,融资租赁不仅是一种租赁方式,更重要的是,它同时也是一种创新的金融工具,是结合融资和融物为一体的金融产品。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的租赁模式,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其特性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点。

  第一,融资租赁涉及多方契约关系。一项完整的融资租赁交易至少包含两种合同关系,即出租人与供货人之间的设备买卖合同关系,以及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关系。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人,三方在完整的融资租赁项目中是相互依赖并相互影响的。对于供货人,需要保证设备质量良好,尽管设备的买卖关系是存在于供货人和出租人之间,但是设备验收之后的质量情况是要在承租人的使用过程中才能体现出来。对于出租人,既需要实际履行与供货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又需要履行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面临的违约风险是最大的。对于承租人,一方面对于货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是由承租人做出的,另一方面,需要就对于租赁物的使用向出租人支付对价即租金。这种三方关系的交错关系,是融资租赁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工具在使用时的客观需要,也成为同时承载便捷的金融服务与多样化金融风险的温床。

  第二,融资租赁兼具“融资”与“融物”的属性。融资租赁中融资的属性集中体现在租金上。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设备的出售价格应该等于设备在使用期限内的预期收益,亦即设备在使用期间带来的收益总和的现值。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与普通租赁合同中的租金并不相同,普通租赁合同中租金的对价就是租赁物的使用价值,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不仅包含租赁设备的使用价值,同时也包括承租人的融资成本,亦即出租人愿意将购买租赁设备所花费的投资资金分期收回,所期望得到的投资回报,也就是投资收益。融资收益造成了租金总和与设备现值之间的差额,这个差额即出租人的融资收益,同时也是承租人的融资成本,它体现了融资租赁中的“融资”属性。另一方面,设备从供货人所有并占有,转为出租人所有,承租人占有,这样一个所有与占有的交替转换过程,以及过程中体现的所有权与占有使用权的分离,体现了融资租赁中“融物的属性”。

  二、为什么融资租赁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融资租赁因其自身的特性,使得其在融资领域的地位得到不断的巩固和发展。与典型的传统融资方式信贷相比,融资租赁更是展现出其在融资活动运作过程中突出的活力和优势,尤其是备受中小企业的青睐。

  中小企业更倾向于通过融资租赁购进生产设备,其原因可以归结如下。

  第一,流程简便,审核速度快。

  融资租赁中出租方对于承租方的信用审查并不如信贷融资中信用审查严格,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融资租赁具有“融物”的属性,出租方在与承租人达成融资租赁合同关系的过程中,能够直观地注意到租赁物也就是所需购买设备的情况。由于设备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由出租人保有,其很大程度上可以视为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担保,进而实际上提高了承租人的信用等级。因此出租人作为资金的提供人,不再需要像信贷融资那样,对借款人进行近乎苛刻的信用审查。

  另一方面,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租赁设备直接用于生产,直接产生效益,而产生的效益正式租金的来源,因此对于融资租赁公司即出租人而言,另一个关注重点是承租人的生产项目,而总体上对承租人企业自身资信的要求相对不高。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因自身规模有限,向银行借贷缺乏信用基础。而融资租赁对于承租人的要求恰好与大部分中小企业面临的情况相符。

  第二,形式多样,约定灵活。

  传统信贷的合同约定相对程式化,缺乏可结构上的可调整性。与之相比,融资租赁的方式存在多种选择,可以约定租赁期满后设备所有权仍然归出租人,承租人返还原物;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即获得设备的所有权;可以约定租赁期限界面后,承租人付出少量的价款,够得设备所有权;甚至还可以采取出售回租的特别方式进行。在租金的确定和支付方面,也可以根据项目特性和设备情况灵活调整费率和支付方式,可能出现递增、递减或视具体情况变化的约定。   中小企业决策机制简单、便捷,对于合同谈判阶段的变化可以随时做出反应,不需要繁冗的内部层层审批,因此能提高从决策到实施的效率,迅速将“融资”与“融物”捏合起来,及时将设备投入生产,随即产生效益。可见中小企业的决策机制与融资租赁契约的特性是相容的。

  第三,税收优惠,节约成本。

  我国国家财政政策允许企业对租赁设备加速折旧,而折旧款可以用于税前支付租金。在我国,技术含量较高的新型产业得到越来越多的支持,因此国家专门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与利用信贷途径融资对应的税后还贷相比,选择融资租赁显然对资金实力并不雄厚的中小企业更为有利。

  第四,表外融资,维护信用。

  提供融资租赁属于表外业务,与之相比信用贷款则体现为企业的负债,出现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项目中,进而体现为企业的资信状况,影响到投资人和消费者的选择。

  对于流动资金和信用额度都非常有限的中小企业来说,融资租赁可以使它们充分的发挥融资价值,保持资金的流动性和对外的信用额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融资租赁可以让中小企业在一定范围内突破预算,开源节流,以小博大。

  就自身特点而言,基于上述原因,融资租赁对于中小型生产企业来说,能够提供最大的融资便利和最低的融资成本,同时也能够与中小型企业自身的资金和信用状况相容。完成一次完整的融资租赁合约,给中小型企业带来的利益也是多方面的,无论是现实的盈利还是对于企业软实力的塑造,都不无裨益。

  融资租赁可以为中小型企业带来的效益和利好,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量。

  第一,节约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费用。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长久的问题,其中高额的融资费用也是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尽管单纯地从数量上比较,融资租赁的租金可能高于通过银行信贷的利息,但是必须说明的是,融资租赁服务是一套完整的配套融资服务,对固定资产的审核评估、对设备的选择与判断过程,都需要高额的费用,这些费用企业本省是无法避免的,而在融资租赁协议中都包含在租金中了。如果把这些费用和前期成本计算在内,银行贷款的费用则高於融资租赁的费用,融资租赁还是实惠的多。

  第二,优化了中小企业资产结构,保持了企业竞争力。

  对于固定资产沉淀过度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可优化其资产结构,保持设备的更新换代,进而促进技术革新。融资租赁中存在一种特殊形式,即“出售回租”,它是指由生产企业首先将自己的生产设备按双方确定的价格以出售的形式转让给融资租赁公司,之后融资租赁公司将该设备转回来租给生产企业使用,融资租赁公司与生产企业共同享受税收等方面的优惠。通过这种“出售回租”,生产企业的流动资金得到了释放,使得固定资产得到了盘活,并且企业对于原有生产设备的占有和使用没有受到影响,生产活动延续的同时就完成了资产结构的优化。

  三、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风险

  尽管对于中小企业融资来说,融资租赁提供了一条优选的道路,但是,任何融资行为都蕴含着风险,融资租赁业不例外,只是其发生风险较为可控,对企业的影响相对温和。概括来说,中小企业作为承租人进行融资租赁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第一,还租能力是融资租赁交易中面临的最大风险。中小型企业一般业务较单一,生产产品种类同质化较强,因此面临的市场风险会更大。一旦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出现滞销等情况,直接影响企业的盈利,如果没有盈利偿还租金,承租人将面临被收回租赁设备的境遇,生产也可能面临停滞。另一方面,还租能力也直接影响租赁公司的经营情况。因此对于还租的风险的把控,无论是融资租赁公司还是承租企业,都应该从立项时即展开,并将其作为贯穿合约周期始终的核心风险加以关注。

  第二,中小企业通常财务管理不规范,因此抵抗风险的能力也会打折扣。面对这样的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在计算租金的时候,就需要用完善的用户风险评价体系,从少量的数据中准确地把握现金流情况,对整体项目进行估算,准确评估承租企业未来抗风险的能力。

  第三,开展融资租赁的中小型企业数量较多,融资项目通常较小,这样融资租赁公司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面对的客户就比较分散,融资租赁公司面临的客户违约的道德风险也就较高。尽管在法律层面上融资租赁公司享有合同债权,但在司法实践中,出现难于执行或转移资产的情况并不少见。

  总而言之,在经济活动中,风险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因此无论对于融资租赁业务中任何一方来说,都应在开展项目之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估,这样才能保证最大程度地发挥融资租赁制度上的优势,为各方当事人带来收益,更好的是这一融资模式服务于中小型企业,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助力。

  参考文献:

  [1]王城庆.我国房地产融资模式的改进与制度创新[J].财贸经济,2005(11):71-74.

 
 
猜你喜欢:

    3066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