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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优秀作文

巧绵分享

  如何去表达爱,就是把简单的事儿,小事重复的去做同样能够感动别人!表达爱要做行动派而不是言语派,用细微的行动去感动别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500字

  读了美国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一书后,我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与鼓舞,他的文笔是那样充满激情和深邃,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野性的呼唤”和“白獠牙”这两个章节。

  (一)“野性的呼唤”

  巴克明白:不管发生什么争斗,和别的狗打起架来它是从来都不跑开。不过那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的棍棒,已经把一个更基本、更原始的法则打进了它的身体里。文明的时候,它会为了某种道义去死,而现在,它不公开抢劫,而是悄悄地,狡诈地偷取,这是出于对棍棒和犬牙的敬畏。

  虽然巴克被驯服,可他一直没有放弃对原始森林的追求。在拉雪橇中,它努力地尽着自己的职责,但它更渴望丛林深处自由自在的生活。它渴望在狗群中有一个地位,原始兽性支配着它,在拉车这种艰辛的条件下更有增无减,暗中增长的狡诈使巴克能沉着冷静,善于控制,谨小慎微成了它的处事特点,即使在仇人斯皮茨面前它也能如此,这对我们人类来说难道不是一个启示吗?暗中成长,知己知彼,战胜对手,实现目标。

  这个章节令我最感动的就是它对主人桑顿的忠诚,它不顾自己的性命去救主人,可谓很珍贵的感情,他无愧于“幽灵狗”、“恶鬼”、“野狼之歌”等称谓。

  (二)“白獠牙”

  忸怩却凶残的母狼一次又一次引诱亨利和比尔的狗群,一只又一只狗被它引诱出去然后被整个狼群吃掉。当狗群几乎被它们吃完时,饥荒已过去,春天到来了。三只公狼(年轻的领头狼,独眼老狼和野心勃勃的三岁小狼)进行了争夺母狼的战斗,最终独眼老狼胜利,与母狼走在了一起,它们似乎已经忘了被征服的对手和用鲜血写在雪地上的爱情故事,在路途中遇上了印第安人正在扎营的地盘。母狼这时身体渐渐笨重起来,因为它怀孕了。母狼一直在寻找一个地方,可以使它安全产下狼崽。在产下狼崽之后,母狼极力不让独眼老狼进入那个山洞,而老狼也明白自己身为狼父的责任。它跑出去为母狼和狼崽觅食,与豪猪、山猫等凶残的动物搏斗,最终因惊动了山猫穴而丧命。五只幼狼崽最终只剩下小灰狼,它成长的很快,也能很快地学会很多东西。在一次又一次独自猎食中它学会了机智的搏斗,朦胧明白了肉食法则。世界上有两种生命——自己的和另外的。自己的一种包括母亲和它,另外一种包括所有的生物,而这种又要划分。一部分是那一种要杀死吃掉的,这部分包括非杀生动物和小杀生动物,另一部分是要杀死吃掉它那一种的,或被它那一种杀死吃掉。于是这样的分类便产生了法则。生命的目标就是肉食,生命本身就是肉食。生命以生命为生,有食者和被食者。这条法则就是:吃或被吃。

  在小灰狼不小心进入了人类的营地时,它第一次看见人类——奇怪的两脚动物。而它却不明白,这两脚动物却是一切活物的君主。在它极度恐慌时母亲跑了过来,人类认出了母狼,叫它“基切!”而母狼也屈服于人类,小灰狼是母狼基切与狼群生活的证据。狗就是狗,狼就是狼。小灰狼从父狼那里继承了很多特征——白獠牙是最明显的特征,也是区分它与狗不同的特征。在营地,它不甘于被别的狗欺负,它在一次又一次搏斗中的机智、灵敏、快捷,它的身体也很结实,使它渐渐有了地位。但它性格孤僻安静,喜欢独来独往。别的狗都不敢惹它,在日渐成长中,它明白了一个道理:欺负比它弱的,让步比它强的,而对于人类,则把他们视为神——他们可以用石头、棍棒,可以给它肉吃的神。

  在白獠牙的心中并没有爱,只有凶残,即使有母亲基切的记忆,不过那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在它再次见到母亲的时候,母亲又生了几只小崽。不过母亲好像不记得它了,一下子就咬破了它的脸,使得白獠牙退得更远一些,一切过去的记忆和联想再次消失,母亲基切对它已一钱不值,它已经学会没有基切照样过得很好,忘了母亲有何用处。

  或许自然界就是这样的,它们与生俱来的兽性与凶残使它们忘记了一切,包括爱。在残酷的弱肉强食法则下,唯有不断斗争与拼搏,才能强大,不至于平庸被欺压。难道这对我们人类来说不是一种启示吗?

  在饥荒过去之后,小灰狼回到了营地,它已作出决定,用它的自由和辛勤的劳动、忠诚来换取肉食、热闹和安全感。

  在某些环境下,我们是无能为力的,在可以选择的途径中,有时是需要走捷径的,即使这样会牺牲一些东西,但获得的却是内心的安定和别的路所给不了的安全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个体,生存似乎永远是我们探讨的课题。而在这条艰难的生存之路上,对“生”的渴望,常常让我们忘记了种属。巴克,便是这样一条努力生存,练就一身吃苦本领并最终成为狼群领导者的狗。但不管是巴克,还是作者笔下的其他小人物,他们内心都对“生”充满了渴望和向往。而就在这极端环境和人性坚韧力量的碰撞中,我们直面了竞争的残酷,见证了生命的真实意义。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会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他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偷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他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教会了他狡猾与欺诈的意义,后来他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利用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甚至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他最后终于确立了自己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从中我们可以领略不同的人的精神面貌。也就在此种辗转中,巴克与最后一位主人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他又多次营救了他的主人。最后,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他便走向了荒野,响应了他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也多次向往的那种远古的野性呼唤。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他艰苦卓绝的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在这条道路上,在如此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如果缺乏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就有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在自然法则面前,人是渺小的、无奈的。而且在生存竞争中,什么道德观念,都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这一方面说明了当时生存环境的险恶,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不道德的一面。在这样的社会里,在自然法则的作用下,原始的欲望、道德的沦丧、文明的失落,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因此,如果生存是人类活动最高目标的话,那么,动物求生存的过程就是暴力相见、相互残杀的过程。只有通过弱肉强食的斗争,才能保证具有竞争优势条件的“精英”或“强者”的继续生存。因此充分的表现了作者的自然主义思想。

  人类愈文明,生活也愈安定,因此在文明社会里,事情都摆得清清楚楚,很少遇到意外。不过,一旦发生了意外,而且情形相当严重,那些不能适应的人就要完蛋了。而巴克的经历也告诉我们:生活常是激烈和痛苦的,但实际上它更多的是充满生机和活力而我们则要做生活的强者。

  生存就是那个样儿。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千万要小心,绝不能倒下。人生路上,没有一帆风顺,也没有一成不变,他常常会变着花样来教会我们坚强,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接受他的安排,在坚忍中度过寒冬,最终迎来春天。我们常说,成功者只是比常人多想了些,多做了些,却没有仔细的去搜索他们为什么会多想、多做。其实,这多想、多做的行为正是一个人具有积极进取意识的表现。一个人只有在这种意识的驱动下,才能更有计划、更有方向感去积极做事,继而最终实现质的飞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可以让人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条狗的名字,叫做巴克。它不担任在人类社会充当好友的角色,而担任了一个充满野性、残忍的灵魂角色,它让我受益匪浅。

  巴克,一条从小生活在法官家里的狗,它是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继承了父母的体重、骨架体型和品种的佳犬,它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直到人们发现了一种黄色的贵重软金属。

  存有贵族气息的巴克被拐卖后,生平第一次遭到了毒打,被几经猛打之后,它明白了一个道理:和拿着根棍棒的人打,我不可能赢。棍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能让巴克唤醒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明白“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生存法则。

  巴克开始进入冰天雪地,为人们拉雪橇。它的同伴派克教会它如何窃食充饥,因为要吃饱,你必须去偷窃。从贝里那学会了挖洞取暖。但让巴克学到最多的是一条丝毛犬,让朦胧的巴克回忆起了祖先的原始杀戮。

  丝毛犬原是同伴中的领袖,但它一次又一次向巴克挑战找茬,起初巴克一次又一次忍让,但最后巴克体内的本能被一次次挑衅激活了,靠着祖先的咬噬、撕扯和血腥疯狂的虎狼式击打,活跃了起来,打倒丝毛犬,代替了领头犬的位置。

  可,一旦野性被激活苏醒,大森林中的呼唤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恐怖、毛骨悚然的呼唤,巴克却很高兴地一起嚎叫。原始动物的本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得到了体现,耐力让巴克尝到了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获得的快感……

  人类社会中的竞争就是古老野性的体现,是野性带来了万物的欲望和野蛮。像巴克,事实告诉了它,世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斗志被唤醒,让它知道:这就是生命的价值。

  但野性不仅是残酷,它还带来了友情、古老的文明和结晶。当巴克的最后主人死时,它发出了长长的嚎叫。这就是忠诚,伤感的,也是震撼人心的。

  野性,它让世界充满生机,也把世界推入地狱。它狡猾、忠诚、野蛮,带来了友情。这就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而野性的呼唤,便来自隐秘的心灵深处。也让我懂得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个道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作文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

  本书依靠桑顿和哈尔对于狗狗巴克的态度来衬托出人究竟应该如何与动物与自然相处?哈尔对待巴克的态度正如他自己的话该狠心的时候就得狠心一点,他对于巴克以及其他的雪橇犬丝毫没有展现仁慈的一面,动不动就是鞭子抽或是毫不犹豫的结束狗狗的生命,对于不需要的狗则是毫不犹豫的卖掉,而对于他的死活却是从不过问,正如中国的一句古话“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他处理与狗得做法就是把狗置于一种奴隶的地位,自己确实高高在上的样子,通过他与狗得关系也能折射出他对于自然的态度:征服自然无休止的利用自然

  而桑顿却是用他自己独特的表现爱的方式,表达对狗的尊重和对巴克对狗的爱与狗狗友好相处从而折射出其对于自然的态度:敬畏自然与自然友好相处!

  与其说是野性的呼唤还不如说是天性的呼唤,这种野性是本就存在于巴克心中的,只不过是被激发出来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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